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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二號屠殺事件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1970年9月22日,巴西的巴拉納瓜(Paranaguá)外海暗礁處出現一艘臺灣漁船,當地燈塔人員看到船隻撞擊在暗礁上擱淺。緊急通報巴西海巡隊後,對船隻進行救援。 船上血跡斑斑,整艘漁船應該要有超過20名的船員,但他們找到的生還者卻只有5人。 【疑點與爭議】 1. 失蹤22人並無遺體可驗,只能根據口供說法認定他們死亡。 2. 語言隔閡造成比對口供困難,也無法確定哪一位船員的話比較可信。 3. 事件發生在公海之上,巴西當局並無管轄權,只有船隻的國旗國能夠管轄,因此巴西當局只能通過外交關係,將新海二號跟倖存船員遣返中華民國處理。 【社會後續影響】 新海二號事件,因為駭人的屠船內幕而震驚全世界,但隨著林山木之死亦慢慢落幕。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林山木一開始否認犯下謀殺罪,也試圖在口供中把盧昭田跟王老得拖下水,宣稱他們教唆自己犯案。破案關鍵為四人的口供,檢調事後核對傷痕、船隻的血跡與破壞狀況等證據,成功起訴林山木。船員盧昭田跟王老得在案發當時被關在毒氣室中,加上盧昭田跟蘇弘正頭上傷痕符合高壓電電傷,以及王老得、盧昭田、范連二及蘇弘正等四位生還者異口同聲指認林山木就是兇手,使得林山木更加罪證確鑿。最終,林山木被判處死刑,並於1973年6月23日伏法。 【其他】 無。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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