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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昌年命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1957年11月6日《聯合報》上刊載一則張昌年失蹤的新聞。新聞報導,央行出納科主任張昌年在1日下午5時離家後,就此失蹤。兩天後,家屬到刑警總隊報案,據刑警總隊調查的結果,發現張昌年負責保管的美金少了2萬元,一般咸認張昌年已攜款潛逃。時任行政院長兼央行總裁俞鴻鈞遂將之撤職查辦、追究保證人,同時由央行出面,向省保安司令部、省刑警總隊及臺北市警察局分別報案。1957年11月12日午夜,在和平東路三段六十三巷的一棟房子內發現被分屍的央行出納科副主任張昌年遺體。 警方追查,發現汪震為重要關係人。根據汪震的說法,張昌年因為和妻子的感情欠佳,同時本身因替汪震寫告發信,也涉入白寶瑾案,再加上替人融資被倒,每個月都必須賠利息,負擔太大,因此便要求汪震幫他偷渡香港。汪震於是勾搭上了同為浙江人的地痞,「小金」金明時,金明時說,需要美金三千元的費用,眾人於是約在知名的「朝風咖啡室」交付金錢。而張昌年在給「小金」和「船長」賈麟書三千元後,又偷偷地在廁所給汪震美金一萬三千元,希望汪震能在他離開臺灣後,以這筆金錢接濟其家庭。 此番說詞很快遭到檢警反駁,根據警方的調查,張昌年本身存放在中央銀行的財物並未帶走,除了身上的2萬元美金與新台幣2百元外,其他什麼用品都沒有,顯然沒有偷渡的意思。 由於金明時的行蹤飄忽不定,因此刑事總局先從線民處聽說了賈麟書最近剛買了位於和平東路的新房子。檢警因而上門查訪。應門的是賈麟書的大女兒。經過警察一番盤問後,她終於哭著將父親告訴她的兇案經過和盤托出,同時也告訴警方去新公園附近的怡園茶室找她父親。 汪震告訴因被倒會而損失慘重的張昌年,基隆在10月會有一批走私的黃金進港,商議彼此合夥,搶先購買,低價脫售以賺得價差,但兩人身無資本,汪震便要張昌年動用其管理的美鈔,汪震確認張昌年可以動支2萬美鈔後,便告訴金明時,有一個走私商人身上有美鈔萬餘元,想要偷渡出境,需要偷渡。汪震希望與金明時聯手,黑吃黑,搶走該人身上一半美金。 金明時當時寄居在賈麟書家,他很快就和賈麟書分享了這個情報。兩人商量後,認為很難找到走私船,而如果單純的黑吃黑,則又怕之後張昌年不甘心而前往報案,最後決議殺人劫財。 【疑點與爭議】 1.根據周敏的說法,此案的案發時間點應比報紙披露的時間早上一年,此說是否為真? 2.承上,若該說為真,為何要有此障眼法?鑑識與媒體如何配合? 【社會後續影響】 此案之後衍生出了美鈔黑市兌換的議題。 2011年,商周出版了一本回憶錄《周阿姨的故事》,作者周敏提及當年自己的間諜身分,以及此案的相關事宜。 【時代背景】 無。 【審判過程】 汪震,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教唆違反政府依國家總動員法所發禁止黃金外幣自由買賣之命令,處有期徒刑一年,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金明時,累犯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連續違反政府依國家總動員法所發禁止黃金外幣自由買賣之命令,處有期徒刑一年,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賈麟書,共同強劫而故意殺人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連續違反政府依國家總動員法所發禁止黃金外幣自由買賣之命令,處有期徒刑一年,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其他】 張昌年一案,不少人認為另有隱情。11月7日,《聯合報》的社論從此出發,提出了一個「釣金龜」的理論,認為張昌年「極可能是私提公款,周轉牟利,在暗中做黑市交易」,而「以張昌年的個人積蓄及其家庭背景,即使在黑市交易中,『潑』了兩萬美金,仍然可以設法補救,當不致畏罪藏匿。」因而大膽地推斷「張昌年是否上了黑社會人物『釣金龜』的圈套,以致兇多吉少,人財兩空?」 另有「偷渡」一說,據說由於張昌年的太太莊璋濃對他太兇了,為了躲避太太,他偷了中央銀行的金條、美鈔要偷渡到大陸去,卻在漁船上被殺害了。張昌年的舅舅是總統府侍衛長俞濟時,由於偷渡的漁船是基隆稅捐處主任秘書汪震幫忙處理的,也是涉案人,俞濟時因此懷疑處長易南凱也涉案,非槍斃他不可,遂要求特務單位介入調查。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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