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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欽連續殺人案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案件概要】 「發現屍體」 2003年5月13日的下午,南投縣警局接獲謝姓民眾報案,在竹山鎮大鞍里水哮段山區的產業道路旁發現棄屍。 「偵查」 死者為嘉義KTV經營者陳怡伶。警方發現被害人的金融卡有遭到盜領的紀錄,而她在遇害前的通聯記錄與監視器畫面,則帶出了嫌疑犯陳瑞欽。 「陳瑞欽詐保案」 2000年9月,數家保險公司聯合向時任立委的陳朝容陳情,指稱陳瑞欽疑似為詐領保險金而謀財害命。 根據保險公司的調查,當時51歲的陳瑞欽,共有三任妻子、一名親生兒子和兩名養子,第一任妻子曾碧霞在1985年於家中被脫落的吊扇砸死後,隔年他和一位國小老師王淑嬰結婚,多了一個養子。1991到1992年間,陳瑞欽的親生兒子因車禍死亡。1995到1996年間,養子、與第二任妻子也分別因意外過世。 1997年,鰥夫陳瑞欽和寡婦顏女結婚,同時收養顏女與前夫所生的一子一女。1998年,就讀高一的養子陳宗慶因頭部受傷,急救不治身亡。保險公司這時發現陳瑞欽為陳宗慶投保了六家保險公司,共計1925萬元的保險金,認為案情不單純,於是找上立委陳情。 陳瑞欽召開記者會,指「人生有很多意外」。 時任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的顏榮松,仔細相驗了第五位死者陳宗慶的遺體。然而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條件,法醫僅能判斷傷口是「衝撞傷」,卻無法判斷外力從何而來。陳瑞欽聲稱兒子係因車禍受傷,符合衝撞傷的成因,於是開具死亡證明,准予火化屍體。雖然保險公司提出諸多疑點,顏榮松也約談陳瑞欽,同時請警方監聽他的通話,但幾個月過去了,陳瑞欽卻沒有露出任何破綻。顏榮松檢察官只好暫時罷手,但他並未「偵結」此案,而僅是「暫為報結」。 「王淑嬰案」 根據警方調查,陳瑞欽第二任妻子,時任國小教師的王淑嬰,在1996年8月19日晚上因開車撞上路口護欄,腦挫傷死亡。儘管王淑嬰頭部右側有約六公分的裂傷,但方向盤與擋風玻璃都沒有撞擊痕跡,使她頭部創傷的來源不明。同時地上也沒有剎車痕。她的保險理賠金合計超過1000萬元,另外有一棟價值500萬的房屋,受益人都是陳瑞欽。 2003年6月,警方找到了王淑嬰車禍現場附近讓陳瑞欽搭便車的同事郭姓駕駛夫婦。陳瑞欽終於招供,他因和王女吵架,憤而以木棒攻擊她頭部,最後將車撞向護欄,製造車禍假象。 「曾碧霞案」 陳瑞欽供稱,第一任妻子曾碧霞確實是被吊扇打到頭,上廁所又跌倒。在返回家中前,兩人因曾碧霞的工作問題起了口角,陳瑞欽便將病床上的曾碧霞拉落,令其頭撞床腳死亡。這起謀殺案讓他領到了200萬元的保險金。 「陳一志案」 1988年,因繼子陳一志常頂撞王淑嬰,他怒摑陳一志,導致其送醫後,又趁王淑嬰不在的時候抓住陳一志的頭猛撞牆壁致死。 「陳建宏案」 1995年,親生子陳建宏參加不良幫派,屢勸不聽,他遂以石頭猛擊兒子頭部致死。 「謀殺動機」 陳瑞欽嗜賭六合彩。警方還從他的物品中找到一個記載了所有家人生辰與過世的本子,推測也是拿來報明牌用。因此,雖有退休俸每月7萬,但不夠花用。犯罪所得的4000多萬,也都成為賭資花費殆盡。 「失蹤女子黃馨儀」 第二任妻子王淑嬰的好友黃馨儀在1995年6月失蹤。離家前曾向女兒跟女兒男友約好了要一起吃晚餐,加上家庭單純、金流正常,不可能突然失蹤。此外,黃馨儀失蹤前曾借錢給陳瑞欽,家人懷疑黃馨儀業已遇害。 「失蹤女子翁秀美」 除了黃馨儀外,另外還有一個陳瑞欽的前同事翁秀美。擔任中油外包工的翁秀美,與陳瑞欽交往密切,然而在1998年間突然失蹤,連丈夫與長子過世時也未返家奔喪。次子因此懷疑其母已遭陳瑞欽殺害。 「嘉義鄭姓民眾」 嘉義市某鄭姓人家,也指稱其親人與陳瑞欽過往甚密後失蹤。 【疑點與爭議】 陳瑞欽是否殺害更多被害人?包括失蹤的翁秀美、黃馨儀和鄭姓民眾。 【社會後續影響】 陳瑞欽的殺害妻小與友人作為,不只引發社會強烈公憤,也讓保險業者重新檢視犯罪漏洞的可能性。 【時代背景】 1996到1997年間,隨著劉邦友、彭婉如、白曉燕等重大案件陸續發生,要求政府認真處理治安問題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內政部於是在1999年提出了「天羅地網」計畫,從而成了臺灣各地裝設監視系統的濫觴。另一方面,各地的社區為了自保,也開始自發架設監視器。1989年,臺灣開放第一代手機,也就是俗稱的「大哥大」。在手機要價六萬、門號要價三萬元的當時,是財富與地位的象徵。然而到了2000年,手機已是升斗小民也能輕鬆買到的日常用品。手機與監視器,成了破案的兩大利器。警方先是調閱通聯記錄,過濾出可疑的電話,接著調閱這些地點附近的監視錄影帶,很快地便鎖定了陳瑞欽駕駛的車輛。而致命的一擊則是陳瑞欽拿著死者提款卡到提款機前提款失敗的影像。 【審判過程】 2004年,嘉義地方法院判陳瑞欽五個死刑與一個無期徒刑。然而在更五審時,法官因為陳瑞欽在殺家人的五案中符合自首減刑條例(因時日久遠缺乏物證,僅靠他本人自白),加上適用1991與2007年兩次減刑條例,因此躲過五個死刑,改判20年有期徒刑。不過,在陳怡伶案部分,陳瑞欽依舊被判死刑定讞。在2001年到2013年間,他八次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申請再審,均遭駁回。2013年,時任法務部部長的曾勇夫終於簽署了他的執行令。臨死前,陳瑞欽尚且向執行檢察官抱怨「心有不甘」。 【其他】 在竹山鎮大鞍里水哮段山區的產業道路旁發現的棄屍,根據法醫的檢視,被害者年約四、五十歲,女性。死亡時間不到兩天,左手臂有綁痕。她被發現時裙子遭掀起,未穿著內褲,不排除生前遭到性侵。解剖後發現喉嚨內部兩側舌骨大角處斷裂,死因應為生前遭勒頸窒息。由於棄屍地點相當偏僻,警方推測兇手應有地緣關係。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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