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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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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新村居民結婚用印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此張照片攝於民國53年,徐蜀龍於精神科結婚,精神科主任郭紓為主婚用印。 一般大家印象中結婚時主婚人通常是父母,但是在那個年代,許多軍人來到台灣,父母多是沒有跟過來的,因此那時要結婚,法律也有明文規定,要由單位的長官上級擔任主婚人,這也影響到很多層面,像是在公司上班要結婚了,父母不在就由老闆擔任主婚人。 徐蜀龍是從上尉軍官一路當起,在當時時空背景下是有禁婚令的,一般阿兵哥直到禁婚令解除後才能當兵,軍官則是不受到影響,太太是苗栗客家人,雖然徐蜀龍很常跟護士實習生接觸,從很多合照中可以發現,但是他並沒有跟護士結婚,認為會拖累人別人,因為軍人的薪水其實很微薄,眷村中只要有人跟某個地方的姑娘結婚,通常女方的家鄉也會有其他女生嫁進來,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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