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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判任官丙種二戶建官舍新築工事斷面圖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圖為丙種二戶建官舍新築工事斷面圖,為臺灣總督府土木局於大正6年(1917)所發通告的附件。 臺灣對於日治時期的官舍之普遍印象,是木造建築、雨淋板、廣大的庭院等。量多且常見的,屬於基層的判任官官舍,概分為甲、乙、丙、丁四種。 丙種以13~15坪的雙併(二戶建)或多戶連棟建築為主,空間構成上雖類似乙種,但「居間」(起居室)數量減為一處,服務空間有較為緊縮。 甲種以23~25坪獨棟建築(一戶建)為主,基本機能完備、空間寬敞,並有接待室、甚至有傭人房。乙種以18~20坪的雙併建築(二戶建)為主,基本空間機能具備,唯獨浴室是日治後期才有的專屬配置。丁種以10~12坪之四戶或多戶連棟建築為主,居室內空間精簡以「客間」及「居間」兩處為主,雖具有廚廁,卻沒有浴室,需使用公共澡堂。上述的各種官舍,均有適當的外部空間可以運用。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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