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八罩島稅關監視署-上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1858年清朝與世界列強簽訂天津條約規定台灣開放通商口岸,1862年後陸續開放淡水、雞籠、打狗與安平等港口。日本統治台灣之後,自1896年2月22日起,允許各國人民和船舶在上述四個通商口岸自由往來、居住與經商。其餘非通商口岸,外人與船隻不得進入。此舉卻嚴重影響台灣居民生活必需品之供應,日人乃規定唯有中國傳統民船根據「支那形船舶取締規則」得往來於通商口岸之外的特別港,重新允許與外國貿易往來,「媽宮港」即是澎湖地區唯一的輸出入港。 此外,為了取締目的另設監視署,明治33年(1900)3月以府令第21號<稅關監視署之名稱與位置>設置八罩島稅關監視署 、 漁翁島稅關監視署,並於明治33年04月07日(19000407)發布。明治34年府令第22號 包含、東港、大稻埕、許厝港、中港、通霄、大安港、蕃挖 、八罩島、漁翁島、五條港、布袋嘴、國聖港、灣裡港 、大林埔、枋藔、車城等監視署同時設立。然而,遲至明治35年10月01日(19021001) 訂定<稅關監視署之名稱與位置>後,始正式施行,至1905年全台灣共設置24處。 澎湖媽宮稅關支署與漁翁島稅關監視署今日猶存,且均指定為古蹟,八罩島稅關監視署卻渺無遺跡。依據《總督府公文類纂》明治 33 年(1900-04-06)甲種永久保存府令35號<稅關監視署名稱及區域中追加>公文指出:澎湖廳平均每月外國寄港船隻,漁翁島的外垵灣為16艘,八罩島的將軍灣為6艘,因而在此兩地設立稅關以為管理。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