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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和忍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林和忍(1901-1961),彰化永靖人。父林清溪曾任員林支廳湳墘保正、同安宅第二區總代、永靖庄協議會會員、同安宅保甲聯合會會長等職,對永靖治安貢獻甚多。廈門中華中學畢業後再赴日求學,並自日本返臺後,先任羅厝產業組合書記、坡心庄役場雇員、永靖庄役場書記。後為成為實業家,而於1929年(昭和4年)辭去書記,改在員林地區經營青果輸出,因經營得當,1931年(昭和6年)陸續擔任員林青果輸送公司監事、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代議員。又投入信用組合事業,歷任永靖信用組合總代會理事、永靖信用組合專務理事、永靖信用購買販賣利用組合常務理事。戰後,仍擔任八堡水利委員會委員、永靖鄉合作社理事兼經理、大臺中縣農會與彰化縣農會常務理事。且投身政治活動,當選第一、二屆彰化縣議員。任內提請臺灣糖業公司改訂原訂分糖辦法案,並促進糖業公司從速敷設員林經由永靖至田尾間小火車路線,以利交通。他對彰化縣的農業發展也十分重視,在擔任甘蔗委員時,勸導農民栽植甘蔗,使栽植面積增至百餘甲。又擔任「彰化縣農會促進建設彰亞麻紡工廠委員會」常務理事,致力提高亞麻的利用價值。另在擔任彰化縣農會專員時,為防治稻作病蟲害,主持成立彰化縣蟲害防治大隊。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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