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船經費因洋藥票稅徵歲額數年來短絀,奏請統歸地方官設籌支應 臺灣海防檔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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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養船經費,向在閩省續徵洋藥票稅項下撥解支給。同治十三年,沈葆楨奉命巡臺,閩廠輪船均調赴臺差遣;奏請將原撥養船經費,併入臺防項下支銷。丁日昌到工後,因臺防本款無存,洋藥票稅徵數年來短絀,奏請將養船項下應銷各款,統歸地方官設籌支應;奉上諭:『著文煜、沈葆楨、李鶴年、丁日昌斟酌情形,妥議章程,奏明辦理』等因,欽此;欽遵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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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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