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回到頂部

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 登入
以胚胎做成酒的人被處極刑 福建通志列傳選卷三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有造孩子酒者,刳胚胎投糟中,吸其氣釀為酒,盃值錢百,罹其毒者無算.事覺,知縣將薄罰釋之.芳曰:『此何如事,不除其人而絕其害,非法意也』.立揭其事於大府,置極刑.後以病免.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原始連結
收藏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