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養局收養鰥寡孤獨廢疾人士 清代臺灣大租調查書第八章 留養租 台灣文獻史料叢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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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具稟留養局丐首江明,眾孤貧人等,為稟請檄縣照章給發,一面轉詳立案,以垂久遠,而重善舉事。緣乾隆二十九年前,彰邑主胡邦翰視彰化多有鰥寡孤獨殘疾人等,貧苦凍餒,無可棲依,普發慈心,捐廉建屋四十三間在北門外,取名曰「留養局」,收養男女孤貧一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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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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