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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窟雙屍-2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圖片為疑案辦〈【火窟雙屍案】獲得輿論檢方同情,張韻淑能否迎來大逆轉?(終)〉之插圖。 警方很快地逮到張韻淑,並讓她寫下認罪書,詳述她因為貪錢,與同夥黃焜平一同入室行搶,誤殺下女阿娥後連同小孩殺掉,並燒毀房屋之罪行。但後續在張韻淑母親表示,這是警員逼迫下的供詞,且疑犯具有不在場證明後,使這場司法偵辦成為法院上的辯駁攻防。 贊成派的論點為: 鄭春娥被勒後還有微弱呼吸,可見凶手力量不大,且若死者是在缺乏防備下被擊昏,那麼即使凶手體力比死者差,仍有能力將其殺害。何況三面鄰居皆稱案發時在家且未聽聞異狀,而目擊者也只見到張韻淑一人離開。 反對派則認為: 鄭春娥還年輕,又從事粗重的女傭工作。以張一己之力,很難短時間內勒昏兩人並放火燒屋。此外,王接在聞到火煙味道後,曾以為是自家電線走火並返回屋內,也許黃焜平便是趁著此時逃脫。另外以鄭春娥的體格,若頸部動脈受到3.5公斤的壓力,或是若脊椎骨動脈受到16.6公斤的力量,便會昏厥。至於凶手勒人時手掌受傷與否,與當時之力量與姿勢有關,事後難以推論。而鄭春娥是否先被擊昏才遭到絞勒?由於其頭蓋骨已被燒到破裂,所以難以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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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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