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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蠻牛報導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圖片為當時報紙報導「毒蠻牛案」之相關簡報,以「放毒前停車現形,追出千面人」為斗大標題,詳細描述嫌犯王進展被監視器拍到放毒穿著的藍白相間上衣及七分褲,並查到其駕駛車輛黑色喜美汽車之承租車行,以及王進展17日在台中打手機的通聯記錄,物證確鑿,嫌犯王進展亦被帶到海巡署臺中機動查緝隊偵訊。 毒蠻牛事件發生於2005年,犯人王進展在台中共11家超商的貨架上擺了蠻牛,這些瓶身貼著「我有毒,請勿喝」貼紙的蠻牛,裡面被摻入微量即可致命的氰化物,造成一死二重傷的慘劇。 警方逮捕王嫌後,發現其電腦中有大量分析「千面人」案件的資料,因此認為王嫌是日本「固力果‧森永事件」的模倣犯,企圖在食品中下毒以向食品廠商勒索。此一犯案手法發生於1984年的日本,食品大廠固力果與森永的社長接連被勒索之後,台灣的食品廠掬水軒也於同年發生第一起勒索案。其後數年間,萬家香、統一、甘百士、宏亞食品等眾多大廠也無一倖免,陸續收到若不支付贖金就要在食品內下毒的恐嚇訊息,各食品廠與消費者都陷入恐慌之中。直至1999年才修法通過俗稱「千面人條款」的刑法第一九一條之一「毒化飲食物品罪」,若惡意將毒物摻入飲食物品,將依損害健康程度判處十年以下徒刑,致人於死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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