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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善嶼的紫菜採集權(三)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依談判時各社的人口數分配這兩個無人島的領域持分比率,湖西、湖東、北寮和白坑等4社均分錠鉤嶼,至今這4個村落仍然4年一循環,每年輪到一個村採集紫菜。另外菓葉、南寮、紅羅罩等3社共同領有雞善嶼,據說當時議定每5年中菓葉有2年的採集權,而南寮和紅羅各一年半,但野生紫菜的採集期間僅限於每年農曆12月至翌年2月這段期間可採集2至3次,南寮和紅羅罩兩社5年中各有一個半年的採集權,半年的採集時間和次數不易分配的關係,當時決定雞善嶼的紫菜採集權5年當中菓葉採2年,南寮採1年,紅羅罩採1年,其餘的1年為南寮和紅羅罩兩社聯合採集。後來據說紅羅罩將聯合採集年的權利全部讓給南寮,南寮再以若干金錢補貼紅羅罩,歷經清朝、日治以至民國,幣值變動,金錢補貼的事情不了了之。台灣光復後,民國42年(1953)1月17日南寮和紅羅兩村的村長、代表和鄉老共12人在澎湖縣湖西鄉警察分駐所重新協議紫菜採集權之事宜,經過協議後,雞善嶼紫菜採集權的歸屬甚為清楚,從此之後未再有領域問題之紛爭。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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