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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冰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賴冰(1869-1915),彰化燕霧下堡過溝庄人(今大村鄉過溝村)。父賴某,母魏字。日本治臺後,曾任保正、員林公學校學務委員,與余清芳事件中的領導人之一羅俊為舊識。1914年(大正3年)10月,接到鄭龍轉交的書信,該信為羅俊所書,提及其欲來臺灣進行事業,拜託他協助。接獲消息後,他向賴成、賴楚遊說,三人各出50圓做為羅俊來臺的旅費。同年12月,羅俊來臺,隨即與賴淵國、賴宜、賴楚、賴西、蕭大成等人商討計畫,為求以宗教儀式取信大眾,須習得祭祀之法,決議從廈門招聘和尚、紅髯姑等人來臺。為此他與賴楚、賴成又出資。1915年(大正4年)1月,羅俊返回廈門,適余清芳派張重三招募同志,羅俊遂與他相約分頭並舉,並推余清芳為盟主。1915年(大正4年)4月,因聽說羅俊、李鏡成等人已擁立余清芳為「真主」,親至臺南訪視余清芳未遇,後交由弟淵國負責與余清芳聯繫。另一方面,為協助羅俊至廈門招聘和尚、紅髯姑的計畫,出資50圓,卻在款項尚未交付之前,即遭人檢舉。同年6月1日,與弟淵國一起被捕。余清芳事件相關人等皆交臨時法院審判,他被依匪徒刑罰令判處死刑,9月6日在臺南監獄遭處決。同案被判刑者尚有70餘人。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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