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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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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會至臺灣採購
圖片授權聲明 _CC BY_
展品描述
馬祖地區在戰地政務時採「統購統銷」制,嚴禁兩岸互通,漁民需要的漁具材料一律由漁會到臺灣採購;捕撈的漁獲則主要由承包商收購和銷售,外銷至臺灣。圖為北竿漁會辦事處,位於北竿鄉塘岐村,漁會辦事處為戰地政務時期(1956-1992)輔導會北竿採購組的辦公處。 每至辦季頭(魚汛前兩個月的籌備期,村中會開始購置材料),是用料需求極大的時候,因此漁民會團購當年份所需的物料。登記採購品也有一套流程:首先,漁家估算和統計要採買的材料與數量,再向漁會登記用料,漁會就會根據漁冊上所記錄的網目數量、稻草斤數等,讓採購組在臺灣採買。 採購組通常熟知該到臺灣何處買到需要的材料,比如買大竹會到南投竹山、稻草會在宜蘭,而漁網網片則大部份是從基隆買、有些會到南方澳。 當地漁民也可以到專門賣漁具的門市部買需要的漁具,如吊鉤、流刺網、漁網網片、帶魚網。門市部舊址在南竿山隴漁會(山隴為介壽村舊名),並不是每個島都有。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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