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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空旅行社|國家文化記憶庫2.0線上策展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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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鹽田
圖片授權聲明 PDM
展品描述
1.《臺灣寫真大觀》編號56之黑白照片,影像內容為臺南安平鹽田曬鹽的景象。 2.照片左側貼有說明文字:「(56)安平鹽田 (臺南州下) 臺灣總督府では阿片、食鹽、樟腦、煙草、酒の五種を專賣事業としてゐる。食鹽は明治三十二年五日から專賣になづたのであるが、專賣實施と同時に在來の鹽田荒廢を防ぎ、新たにこれを擴張の、鹽の品質の向上と市價の安定を圖つたのであつた。昭和四年度末現在の鹽田總面積二千二百三十甲、年產額約二億五千萬斤となつてゐる、安平地方は就中鹽田の盛んな地方で見渡す限り白色の水の連なりである。太陽の灼熱下にこれを見る時、思はず辛さうな氣がする。」(譯:臺灣總督府有鴉片、食鹽、樟腦、煙草、酒等五種專賣事業。食鹽是明治32年5日(註:應為4月26日)開始列入專賣的。但實施專賣的同時,為防止鹽田的荒廢,便擴展新鹽田,以提升鹽的品質及穩定市價。昭和4年底鹽田的總面積為2230甲,年產量約2億5千萬斤。安平地方是其中鹽田興盛的地方,一望無際的白色鹵水相連。在灼熱的太陽下,看鹽田時不由得感覺到農民的辛酸。) 3.臺灣大部分的鹽田,多分布於西南沿海一帶。此地帶由於地勢平坦,有天然的潟湖、淺灘、沙洲等,在氣候上,由於乾雨季分明,且日照強烈,故適合曬鹽。臺南安平地區的鹽田,主要是由臺江淤積而成的濕地,逐漸被開發成為鹽田。臺灣鹽業在清代時期採取專賣措施。日治初期廢止鹽專賣,開放自由產售。明治32(1899)年日人重行鹽專賣,並鼓勵鹽農修整鹽田,頒行鹽田開鑿補助辦法,並分三期進行計畫:第一期於明治38(1905)年修復全部原有的鹽田,並新闢鹽田一千零五十六甲,灣裡鹽田即當時所闢建。第二期大正7(1918)年完成布袋以北地區鹽田,新闢鹽田一千六百八十五甲。第三期自大正8年至大正12年,新闢安順鹽田三百五十三甲,鹽埕鹽田一百零一甲,灣裡鹽田三十六甲。並於大正8年成立「臺灣製鹽株式會社」,像是北門鹽場的蚵寮鹽田、王爺港鹽田以及七股鹽田等新鹽田,都是在此時期陸續開闢完成的。而根據昭和四年末的統計,鹽田總面積達兩千兩百三十甲,年產量達兩億五千萬斤。
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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