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踏比厘官帽六品頂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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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本件為清代官帽構件之一,是帽頂飾物,可分頂座、座柱螺絲、頂珠、座底、座底螺絲等構造。頂珠為玻璃材質製品,白色,珠面帶有光澤且隱約可見橫向平行紋路,即涅玻璃形式,為六品官員所用頂珠,可對應至潘踏比厘(1827-1917)任職之北路屯千總(正六品)的服飾品級。1886年,原任蔴阿北屯把總的潘踏比厘,受新竹縣陞補為北路屯千總。依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廿三日(1887年1月16日)分巡臺澎兵備道陳鳴志給新竹縣札文所載,陳鳴志當時尚在批示「候考驗拔補,發給鈐記,暨分別移行」(臺大圖書館藏淡新檔案TH17430_027,可見潘踏比厘實際就任千總之時,當在1887年。
1895年後,推測即受物主存藏不用。日後,潘家歷代將此帽與其他舊物一起收存傳承,至潘再賜(1920-2018)再傳給其子、即捐贈者潘怡宏。 然依潘怡宏先生口述,在其父接收時,帽體已毀失不存,故僅留存頂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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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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