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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竿11名青年請求自組工程隊-馬祖日報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連江縣在鄉軍人工程隊成立於1970年(民國59年)11月12日,初期只有三個隊,分佈於南北竿及莒光等鄉,每隊約為十至二十人不等,由剛從軍中退役還鄉的馬祖地區青年組成。初期在縣政府的輔導與技術指導之下,從事水壩整修,社區整建等小型營造工程,接著承包民房的構建,由於工程日漸增多,既有編組無法滿足需求適應需求,加以退役還鄉的馬祖青年也越來越多,因此第四隊與第五隊分別於1970年12月18日及1971年4月1日相繼成立,五個隊均由曹得車領導,並負責協調有關事宜。 1973年,南竿地區11名志同道合的青年,為響應司令官兼主任委員「建設馬祖成為海上樂園」的意旨,上書陳情請求准予自組工程隊獲准,此工程隊由梅石村詹元春領軍,其餘成員為陳善興、曹依銀、劉明坤、劉銘善、劉銘玉、陳善通、林成章、陳善華、陳炳華、陳炳貴,均為20多歲的年青人,為在鄉軍人工程隊第六隊。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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