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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地名由來
圖片授權聲明 _PDM_
展品描述
「虎尾」一詞最早被用作行政區域名是在日治時期大正9年(1920)行政區域調整,將全臺灣涵蓋離島在內規劃為「五州三廳」制度時,促使了虎尾郡的誕生。最初在日本統治臺灣伊始,當今的虎尾僅有幾個小聚落,分別歸屬於斗六支廳、他里霧支廳、土庫支廳,其中虎尾的商業市街核心區域絕大多數隸屬於土庫支廳。 大正9年(1920)重新調整行政區域,對於郡役所、武德殿、合同廳舍等郡級的重要機關究竟要設立在何處,便有很大的爭議。土庫街上的仕紳認為,土庫發展比虎尾早,且又位居往來斗六山區和沿海北港、海口的中心地位,因此林氆、王兜等人便組成「土庫設郡期成同盟會」,希望郡役所設立在土庫庄。然而此時的五間厝隨著製糖工廠設立,吸引各地移民,形成一個相當熱絡的商業市街,早已超越當時的土庫市街。加上當時「大日本製糖株式會社」社長藤山雷太的政治影響力,促使「虎尾郡役所」設立在尚稱五間厝的聚落,而後才有虎尾之名;爾後遂在原先大崙腳砂丘南端所在的位置,將原本的兩個大水塘以砂坵的土方予以填平,並著手規劃興建郡役所等相關建築。從此張早期大崙腳文教工作學會林燦弘先生所提供虎尾郡役所的照片,不難發現早年郡役所建築外觀的樣貌與建築型態。
資料來源
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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