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縣舊城(北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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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朱一貴事件後興建的鳳山縣城,是在不違背清政府「不築城」政策之下所築的「土城」。林爽文事件之後,將縣城遷移至下埤頭街(今鳳山區),是為鳳山新城,舊城從此沒落。但是之後的幾次民變,新城數度被攻陷,故興起修築舊城的聲浪。1825年,以官民捐輸的方式籌措修建舊城經費,1826年完成臺灣第一座石造城池。至今保留的城牆與城門即是1826年所建的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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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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