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代馬祖地區漁業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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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描述
1945年(民國39年),兩岸對立隔絕後,馬祖列島孤立在閩海外,大網(帶魚)小網(蝦皮)兩大漁業,在列島漁業經濟上,佔重要地位,自從大陸斷絕來往後,該兩大漁業全部停頓,漁村經濟枯竭,民生苦不堪言。經濟部為挽救列島漁業危機,自1952年起,除及時派員協助規劃外,並商由臺灣銀行,農復會及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等機構貸款補助及賑濟,到1955年止,連同部份小海漁業,漁獲值約千萬元以上,讓大小網漁業逐漸復甦,漁民生活已見改善,在1955年以前歷年漁貸本息,漁民均能按期清還。 但在1956年(民國45年)、1957年(民國46年)兩個年度因天候寒害導致漁獲欠缺,也致使漁民在那兩年對於借貸款項難以如期還貸,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成立後,調節前方物資供應會報會議議決:「轉國防、經濟兩部呈報行政,請行政院專款救濟」,行政院也因扶持早期漁業穩定將當年貸款令定台銀為呆帳處理。 1958年(民國47年)823砲戰,金馬地區備戰狀態發生,漁民以無法經常出海捕魚獲物,也致使餘億貸款的付息成本逐漸增加,也可看出戰區漁民生計上之辛苦。 從這十多年的漁貸案可看出馬祖戰地初期的漁民的困境,也可以統整出漁業貸款在馬祖在地的狀況主要就在於成本過高市場過於狹小,定置漁業的先天缺憾,漁獲與氣候的單一性,若氣候變化便會欠收,也導致無法繳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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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化記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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